2020-08-03
公司名稱核準規定有哪些?
作者:admin 點擊:1255
公司名稱核準是任何一個企業或者公司在注冊之前都要進行的一個流程,主要作用就是判斷該企業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有沒有和其他公司重名,同時符合工商注冊登記的要求。
公司名稱核準規定
一、名稱的構成
名稱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組成:行政區劃+字號+行業或經營特點+組織形式或者字號行政區劃+行業或經營特點+組織形式。
1、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域是本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地名;
2、具備下列條件的企業法人,可以將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放在字號之后,組織形式之前:
控股企業的名稱不含行政區劃,并使用其字號的;
使用外國(地區)出資企業字號的外商獨資企業,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
3、根據現行《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企業名稱,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可以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區劃名名稱:
全國性公司;
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進出口企業;
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企業集團;
歷史悠久,字號馳名的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
國家工商管理局規定的其他企業;
二、字號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2個以上漢字組成,行政區劃不得用作字號,但縣以上行政區劃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企業名稱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資人的姓名作字號:
三、行業
1、企業名稱中的行業表述應當是反映企業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業或者企業經營特點的用語。企業名稱中行業用語表述的內容應當與企業經營范圍一致。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不同大類的,應當選擇主要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名稱中的行業。
2、企業名稱中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行業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5個以上大類
(2)企業注冊資本(或注冊資金)1億元人民幣以上或者是企業集團的母公司
(3)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中字號不相同。
3、企業為反映其經營特點,可以在名稱中的字號之后使用國家(地區)名稱或者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視為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
4、企業名稱不應當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經營范圍的業務。
公司注冊對名稱的要求有很多,特別是在內地市場,公司取名對地域、產品或服務的經營范圍等都有嚴格要求。
公司名稱核準能對公司名稱有什么要求是在注冊公司之前必須了解的基本知識。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