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商標注冊申請書》
1.每一件商標注冊申請應當向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1份。以紙質方式提出的,應當打字或者印刷。
2.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申請書的指定位置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申請人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在指定位置簽字確認。
3.臺灣地區申請人辦理商標注冊申請并要求臺灣地區優先權時,應當適用臺灣地區申請人專用的《商標注冊申請書》。
4.《商標注冊申請書》填寫要求詳見《商標注冊申請書》所附填寫說明。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同一申請人同時辦理多件商標的注冊申請事宜時,只需要提供一份)
1.申請人為國內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使用標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身份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證書、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期刊證、辦學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不能作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2.申請人為國內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護照、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復印件。
3.申請人為港澳臺或國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所屬地區或國家的登記證件復印件。外國企業在華的辦事處、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證復印件不能作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上述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該文件。
4.申請人為港澳臺自然人且自行辦理的,應當提交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內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復印件;申請人為國外自然人且自行辦理的,應當提交護照復印件及公安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內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人居留許可》或《外國人居留證》。
(三)商標圖樣
1.每一件商標注冊申請應當提交1份商標圖樣。以顏色組合或者著色圖樣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交著色圖樣;不指定顏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
2.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于粘貼,用光潔耐用的紙張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長和寬應當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標圖樣應粘貼在《商標注冊申請書》指定位置。